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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新国标开始实施复原乳仍遮遮掩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28
我国新颁布的66项《国家乳品安全新标准》施行,福建省奶业协会发布新标,明确使用乳粉还原的发酵乳,必须在醒目位置明显标注“复原乳”、“复原奶”等字样。不过记者走访福州市场发现,大多品牌依然“遮遮掩掩”,不愿承认“复原”。
       我国新颁布的66项《国家乳品安全新标准》施行,福建省奶业协会发布新标,明确使用乳粉还原的发酵乳,必须在醒目位置明显标注“复原乳”、“复原奶”等字样。不过记者走访福州市场发现,大多品牌依然“遮遮掩掩”,不愿承认“复原”。

  福建省奶业协会秘书长吴大新介绍,6月1日起陆续施行的乳品新国标,对此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巴氏杀菌乳可以在外包装上标注“鲜牛奶/乳”;超高温灭菌乳应标注“纯牛奶/乳”;而用奶粉还原的奶则要标明“还原乳”。

  昨日,记者走访福州永辉、沃尔玛等多家超市,发现鲜有牛奶在包装上注明“复原”。长富、光明、澳牛等主打鲜奶品牌,已高调在外包装上标注了“鲜”字样,但更多的品牌则显得“遮遮掩掩”,不明示复原乳,如某知名品牌早餐奶和高钙奶,分别在配料表标注的全脂无菌调味乳和全脂高钙无菌乳,让人看得云里雾里。

  吴大新表示,目前国内消费者普遍对各种奶制品缺乏科学认识,鲜奶消费远远低于国外,一方面是市民缺乏对鲜奶营养的认识,另一方面是不少品牌明明是复原乳,却非要傍“鲜”,导致市民不能透明消费。吴秘书长称,乳品新标准实施,也呼吁主管部门,对乳品市场进行统一监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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