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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药品经营资格的网店将不能再销售奶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0   来源:中国孕婴童网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中要求,经营单位应购入和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婴幼儿奶粉,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按照药品销售管理,网上售卖奶粉的卖家必须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那么目前网上的一些大型网站包括个人卖家,其实都没有获得药品经营资格,将不能再销售婴幼儿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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