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添加有害化学成分,引起公众一片争议。据悉麦当劳使用的两种化学成分:一种是含有玩具泥胶的“聚二甲基硅氧烷”,另一种则是从石油中提取的“特丁基对苯二酚”。食用过量有头晕呕吐,甚至窒息虚脱等不良反应。
要说这食品“添加剂”在我国也不是第一次了,从豆腐中添加吊白块;到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等。可以说我国民众早已见怪不怪了。但为何还要这么“揪”着不放呢?或许只能说国民生活提高了,安全意识增强了,维权分子多了,国家食品监督机制需要加快完善步伐和力度了。
有媒体评论“不要吃着地沟油,指责麦当劳”,笔者以为,就算民众天天吃着地沟油,也一定要指责食品“添加剂”,请注意我说的是“添加剂”,否则我们的生活如何变的更加美好?人不能没有理想。有媒体认为中国公民过于激愤,不够理性,遇事喜欢从众不理性。
笔者以为麦当劳是否应该添加“合法毒品”并不是简单的“添不添”,而是其企业社会行为的社会责任。不论是否“合法加毒”还是“少量无害”,食客都应该有知情权,起码你在包装上要体现制作材料和添加剂。这就好比转基因色拉油和非转基因色拉油一样,民众有权知道是否“加毒”,从而选择是否食用,而不是“被选择”。据悉此次报道出的两种有毒物质,是用来控制麦乐鸡的形状和口感的主要物质,也就是说这种“添加剂”食客越吃越喜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客恐怕无法理性的控制食用数量,那“少量无害”是否还有科学依据呢?民众的理性从何而来?别拿处方药当OTC!
如果麦当劳一早公开“添加剂”,或许今天的局面会明了多了。那今天我们讨论更多的是包装上的“添加剂”是什么?是不是每位消费者多看的懂?但总会有人看的懂,国家部门也或将察觉。但众所周知,麦乐鸡是神秘配方的产物,但如果这神秘的背后是不可告人的“添加剂”,我们的法律还有什么保护的价值可言呢?
据有媒体网调显示,近7成网友表示不相信麦乐鸡中的化学成分对人体无害;近8 成网友表示不会再购买麦当劳麦乐鸡食品。有媒体记者于7月7日下午致电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询问具体情况,麦当劳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只有我公司声明中的内容”。如此躲躲闪闪,不愿透露具体含量,实在是让人心寒,民众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吃了多少“毒品”。麦当劳此时此刻丝毫没了全球500强企业的坦荡。另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麦当劳麦乐鸡还在正常销售,各地并未接到相关通知。政府各部门均表示合法。
麦当劳添加剂危机凸显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并非简单的“添不添”,更不是国人矫情,不是国人非理性,而是社会需要信任,需要责任,更加需要企业对消费的负责。
聚二甲基硅氧烷又称二甲基硅油,被用于皮革柔软剂、染色工业消泡剂、橡胶或塑料制品脱模剂、化妆品添加剂、医药食品酿造发酵时的消泡剂和添加剂等,应用领域极为广泛。二甲基硅油在临床上用于肺水肿患者雾化吸入的消泡剂;有文献报道,给胃肠道造影患者口服20毫升二甲基硅油,由于消除了胃肠道内的气体,可以有效改善图像质量。在2010年,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准许聚二甲基硅氧烷作为消除胃肠胀气的片剂使用,每次40毫克,市民可自行购买。
依据我国卫生部2008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啤酒生产工艺中使用聚二甲基硅氧烷不得超过0.2克/公斤;食品发酵和焦糖色生产中使用聚二甲基硅氧烷不得超过0.1克/公斤;而果汁、饮料、冰激凌、果酱生产中使用聚二甲基硅氧烷不得超过0.05克/公斤;1989年,世界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提出聚二甲基硅氧烷日容许接触剂量为 0-1.5 毫克/公斤体重。
抗氧化剂特丁基对苯二酚对大多数油脂有防止腐败的作用。按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规定,特丁基对苯二酚可作为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干果罐头、腌制肉等制品的添加剂,最大使用量为 0.2g/kg,一般建议使用量为油脂总量的0.01~0.02%。
1972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已批准特丁基对苯二酚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世界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曾经多次对特丁基对苯二酚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进行评价,认为特丁基对苯二酚无致突变性,在 5000mg/kg剂量下对大、小白鼠也无致癌作用,提出日容许接触剂量为0—0.2mg/公斤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