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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审查明细草案对乳企提出四点新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9   来源:中国孕婴童网
  8月6日,国家食药总局公布了获得婴幼儿奶粉生产许可经营的128家企业和并公布了最新版本的《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草案,并与当日起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而截止日期为8月15日。

  据悉,草案中对乳企提出了四点新要求:

  一、实施HACCP和GMP管理体系。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二、严格规定原料使用。以生乳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有自建养殖场,以确保生乳的质量安全。

  三、建立完整的追溯体系。建立产品信息网站查询系统,提供标签、外包装、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等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

  四、有自主研发能力。能够跟踪评价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营养和安全,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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