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个周末,笔者到一个同学家玩,看到他5岁的儿子小炎独自坐在地上摆弄玩具。走近一看,原来是在组装一部迷你型“坦克”,一个个细小如黄豆般大的零件洒了一地。玩具包装盒上详细写着:玩具细小,易被儿童吞入口中,6岁以下儿童不得购买,应当在监护人在场情况下玩。
同学说,玩具是小炎自己在小店里挑选的,小孩子爱玩什么,大人是不管的。小店老板也不会因顾客未满6岁而拒绝出售,所以这种提醒根本没有作用。
笔者想到一些农村小店出售的一种叫“擦炮”的鞭炮,只要往地上一掷,就会爆炸,很多小孩都喜欢买来玩,但稍有不慎就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又如现在市场上出售的玩具中,有的非常光滑易被儿童吞入口中,有的有明显锐角易割破儿童皮肤,有的铁制圆圈手伸进去就拔不出来,这些都容易对儿童造成不同部位不经意的伤害。
儿童玩具从设计制造到销售,能否有安全标准可依?使用过程中出了安全问题,谁来负责?如何来监管儿童玩具这个市场?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和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