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浏览 | RSS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婴童服饰 » 正文

“姚YAO”品牌“傍名牌”事件正反观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5   来源:中国工业报
  “姚YAO”品牌的做法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业内人士的观点不尽相同。

  要取得成功,有时候需要站在巨人的肩上。这样一个思路,被很多企业巧妙运用在产品营销和品牌运作上。换句话说,那就是利用名牌效应,巧妙模仿,从而实现自己新品的推广和销售。有人把这种做法称为“傍名牌”,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打“擦边球”,是一种高明的做法。

  这样做是对还是错,大家的意见不尽相同。而福建凯帆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目前就站在这个十字路口上。早在今年3·15打假热潮之际,姚明发表的一份维权申明就将市面上出现的“姚明”、“姚明一代”等品牌,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随后,在姚明维权申明中榜上有名的“姚YAO”品牌,便在有关媒体发表严正申明强调,其品牌属于合理运作。而“姚YAO”品牌所属公司正是福建凯帆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赵涛表示,“姚YAO”品牌没有借助任何姚明个人名誉和肖像权益进行商业操作,不存在侵权行为。

  赵涛认为,姚明是中国篮球的标志与骄傲,其拥有的知名度跟影响力是“姚YAO”品牌努力的方向。同时,姚明所具有的热爱篮球、追逐梦想、拼搏向上的精神与“姚YAO”品牌所倡导的体育精神存在异曲同工之妙。他一再申明,福建凯帆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规的综合性集团运营公司,旗下品牌“姚YAO”是在国家商标总局合法注册、取得国家商标公告、受国家商标法及相关法律保护的民族体育运动品牌。

  “姚YAO”品牌的做法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业内人士的观点不尽相同。

  福建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对著名形象的不正当使用,但根据第二条的一般条款,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者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利用著名形象,可能引起对著名形象的不当利用或者对著名形象的声誉造成损害,就可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但也有人认为,“姚YAO”品牌没有运用到名人姓名,更没有运用姚明形象去宣传,其运用的形象设计不是著名形象也不属于著名虚构图象,从而规避了不正当竞争。“姚YAO”品牌和乔丹中国走的是相似的路线,是逐渐成长起来的具有自我品牌个性与文化内涵的民族体育品牌。“中国不是缺乏著名的民族体育品牌,而是缺乏一颗对其发展的包容心。”该人士希望,国内的消费者和媒体能够给予民族品牌充分的包容心,共同助推民族产业发展。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发布日期 客户名称 客户电话 意向产品 代理区域 详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中国孕婴童网常州易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07017948号 常州易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07-2011yuyingchina.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统一广告热线:400-666-1868业务QQ: 48142512
孕婴童行业供应商群:12349386孕婴童行业经销商群:85930574
中国孕婴童网友情提醒:中国孕婴童网是一个招商推广平台,为了您保障双方权益不受侵害,在加盟代理任何婴童品牌之前,请认真考察欲加盟代理经销产品品牌的资信度,中国孕婴童网建议双方在合作之前一定要签署相关合同,最好能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