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与目前企业宣传的中国驰名商标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按照我国驰名商标保护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是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即只在范围基本相同的案件中享受扩大保护,而且必须有相应的启动事由,才能够启动保护程序。
这是与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评比工作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某产品或服务,因为由产品或服务上特有的商标所标示的该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符合他们的需求。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保护期限长短不一,但期满之后,只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商标保护是由法院来实施的,在大多数制度中,法院有权制止商标侵权行为。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尚标网专家指出,在市场经济日渐成熟的条件下,企业产品同质化已经成为事实,塑造品牌价值化,创建有助成长型企业建立合理的品牌竞争机制,令企业品牌从市到省到国家驰名商标,乃创建世界著名商标是服装企业在历史发展中的使命,也是实现中华民族品牌走想世界舞台的必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