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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将至,五花八门的儿童产品销量走高,合格率有待提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31   来源:中国孕婴童网
  “六一”儿童节将至,杭城市场里的塑胶玩具、电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毛绒玩具、木制玩具等五花八门的儿童产品销量持续走高。

  为了解市场上出售的各类儿童玩具的质量状况,近期,萧山区消保委从萧山各大商场、超市购买了10个批次的儿童玩具进行消费比较试验,并委托上海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本次检测依据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及明示指标,项目涉及物理和机械测试、易燃性能测试、重金属含量测试等。

  检测结果显示共有3个批次的玩具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0%。不合格的玩具分别为积木玩具(房屋形)、画板和智力拼装积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小零件警告标语不规范及在包装、说明书及标签上没有警告语。

  记者了解到,《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按照3岁和8岁两个年龄段对儿童玩具进行了等级划分,并对一些含小零件的玩具要求贴上年龄警告图标,如“警告!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内有小插件,请在大人监督下使用”等标语,同时规定,没有达到新标准的儿童玩具不准出厂销售。

  为此,萧山区消保委相关人士针对儿童玩具做了消费提醒:目前儿童商品市场充斥着“三无产品”及“有毒玩具”, 此类商品没有明示国家强制标准中的中文标识和警告语,甚至某些儿童玩具搭配有“管制刀具”,使用不当有可能严重危及儿童的人身安全。

  与此同时,消费者要到正规的儿童用品商店购买玩具,玩具外包装上至少应包含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联系电话、主要材质或成份、填充物的成分及清洁保养、执行标准代号、适用年龄范围、安全警示等,不要在小摊小贩处购买“三无”产品。

  此外,购买玩具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玩具说明书,塑胶玩具、电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在购买玩具时,要注意包装或标识上必须有“3C”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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